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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,享有下列权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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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,享有下列权利:
      (一)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,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;
      (二)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,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;
      (三)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、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;
      (四)参加业主大会会议,行使投票权;
      (五)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,并享有被选举权;
      (六)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;
      (七)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;
      (八)对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;
      (九)监督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(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)的管理和使用;
      (十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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